艾尔铁诺历五六二年七月自由都市.香格里拉
他的心里在恐惧。
身为花字世家的后起之秀,风流名剑的名气,近几年在江湖上急速窜起,他花风流的确不是一个胆怯之人。
涉足江湖以来,历经大小战役数十,数月前在武炼,以一柄光剑尽歼狂风十五骑,尤为惨烈,但即使是那一战,自己的心也未跳跃的如此激烈,掌心全给冷汗弄湿。
这一切的不安,全都来自眼前的那个背影。
银白色的长发随风飘扬,称不上宽阔的肩膀,让身形看来有些消瘦,本应像是彬彬文人的背影,此刻看在眼中,竟如绝崖般孤高、冷冽,令人仰之而心生畏惧。
花风流已听过这人太多的传说。年纪与己相仿,一身武功确号称与当世三大神剑并列,是艾尔铁诺的恶梦。一年前秦淮血战,这人受各方势力伏击围攻,却孤身大败各方高手共三千一百二十六名,杀的生还者不足一成。
那一战,据说他的剑法已臻至不可思议的化境,所挥出的每一剑,都蕴含着绝世无匹的剑气,所有死者鲜血激射后为之凝固,令得秦淮河水在战后为之飘红三月。
同为用剑者,自己当初对这传闻嗤之以鼻,认为这是无视之辈夸大的荒诞谬传,血肉之驱,纵使强化百倍,又怎能做到这等神迹?
可是,自己错了,否认的理由只是自己的孤陋寡闻,世上真有这样的绝世神剑!
不久前,江湖上着名的暗杀组织“神煞”,对午餐中的他发动袭杀。“神煞”虽然不及大雪山,但也是风之大陆中水准极高的杀手营,参与行动的百人中,武功与自己相若的有七人,在自己之上的更有三人,阵容坚强,又配合多种刁钻暗器、毒物,任是再强的高手也得退避三舍。
但这却是另一个误算,因为那人只是轻轻举起一指。
一根食指!
以指代剑!
彷佛嫌烦一样,他凌空运指,指上迳发无俦剑气,所经之处犹如摧枯拉朽,没有任何事物能挡此一剑。
毒气、暗器被剑气扫过,在空中爆成点点星火;钢刀、光剑在与气剑接触瞬间断碎片片,跟着便是后头的人体。
许多人甚至才预备冲上前,就被破空斩成两截,心有未甘地横尸在地。
他啜饮杯中物,右手食指浑不在意地上下挥动弹跳,任尸堆在周围添加高度,却连半滴血都未能近身。
花风流在潜伏的角落里不胜心惊,非独是为了那骇人功力,更是为了那人的剑技。
他所出的每一剑,无不妙到颠峰,没有半点多馀;每个角度、每个劲到的变化,都是恰到好处的精巧,让内力发挥出最大的杀伤效果。
世上怎有这等神剑?恃此神剑,旁人又怎能抵挡得了?
单方面的屠杀,不满三照面,神煞组织已经大败溃输,抛下遍地残尸四面窜逃,但即使是跑出十数尺,那剑气丝毫不受距离影响,照样发挥恐怖的杀伤效果。
最后,只有神煞组织的首领,藉着手下惨死掩护,凭轻功逃至数十丈外,躲在一座牌楼之后,确认本身安全无虞,遥遥放话。
“姓李的,你记着,这笔血帐我改日必会讨回。”
“你扰我用餐时,我便已说过,你今日必死无疑。”平淡的语音清晰地远远传出,“连明日都没有的虫子,何来改日之有?”
伴着这话而至的,是他的最后一剑。
神煞首脑本已暗自戒备,隔着数十丈之遥,人影只剩一个模糊小点,但敌手武功太高,说不定仍能以暗器伤人。
哪想到,他只是再次挥下指头。
数十丈的距离像是完全不存在,一座坚固的木制牌楼,连带藏身其后的人体,应声而断,在轰然巨响中塌落。
目睹此幕的花风流,只觉胆战心惊,面对这等神剑,试问自己又怎有半分机会了?
可是,兄长与自己情谊深厚,杀兄之仇,岂能不报?
“李煜!”
花风流大步踏出,就算明知没有胜算,也要有一个剑手应有的骨气。
眼前人对这一声叫唤没多大反应,仅是侧头一瞥,又转回头去。
花风流想拔剑出鞘,但不知怎地,手上一再施力,长剑彷佛给什么东西锁住,仅能拔出半寸,无法离鞘,任他急得满面通红,成了一幕尴尬场面。
“你叫做花风流是吧!听说近几年使剑的,你算是一号人物。本来冒犯于我的,都是死路一条,但瞧你在我封锁下,还能拔剑半寸,有几分功夫;看我杀人后还敢挑战,有几分胆色;挑战时不做偷袭,有几分骨气。”
话声停止时,花风流的配剑像是给一股无形之力击中,“乓”的一声断成两截。
“我很久没有放生了,这次你运道不错,我就放你一马吧!”
花风流瞧着手中断剑,出奇地,竟有一股胆气充塞在胸中,不想在这人面前低首认输。
所以,就算是有勇无谋,花风流仍然坚持初衷,挥动断剑,大步奔上前去。
“李煜!你去死吧!”
艾尔铁诺历五六六年二月雷因斯.蒂伦皇宫
小心翼翼地,她凝视着眼前的半本手卷。
手卷的斑驳发黄,显示其悠久历史,但似丝似帛的古怪材质上,并没有字体的存在。
天魔经,与天武圣典、皇极经世书并列,同为世上“最强”称号的武学秘笈,内中记载魔族镇族神功:天魔功;以及各式奇幻奥妙的魔法秘技。
除了首页的契约文字,整部天魔经,全以魔咒写成,仅有每一代的正统继承人,在结定契约后,方能窥得其中之秘。若是落入旁人之手,看见的不过是一张张无意义的白纸。
因此,除了每一任的正统继承人,普天之下相信也只有她,能够阅读出手卷里的内容。
不是用眼睛,而是以超高感度的灵觉,慢慢“读”出内里的记载。
手掌虚按在书页上,心神集中,天魔经缓缓发出呼应的黑芒,继而一页页自动掀过,在这过程中,文字与图样随之流入脑海中。
有法故有破,尽管她不是全知全能,但凭着举世无双的智慧,优异无比的血统,只要是与魔法有关的事项,在她之前全无奥秘可言。
而这份能力,一如现在的她,便是历任雷因斯女王,能稳稳立于魔导工会顶峰的主要理由。
一刻钟后,天魔经上的黑气消失,她也收手休息,美丽的脸上,有着掩不住的疲惫与倦意。
离开秘室,外头早有人等候,那是稷下学宫里出名的浪荡子,白字世家的当家主,以及她血脉相连的兄长。
“参见亲爱的女王陛下!你二哥这厢有礼了!”白无忌笑问道:“老妹,你脸色不好啊!翻译的麻烦差事不好做吗?”
“天魔经毕竟是魔族至宝,虽然只有下半卷,但时至今日,我也只译出两成,进展缓慢。”她道:“对了,事情准备好了吗?”
“差不多了吧!在你溜到暹罗的那段时间里,国内上下都会以为你是进祈星塔做祝祷仪式,不会知道伟大的女王开小差偷溜的。”
“嗯!这样就好了,另外,这次出巡的护卫人选已经决定,请二哥把魏素勇从西西科嘉岛上调回来吧!”
“喂!老妹,这样不好吧!没有别人可用了吗?”
“不许反驳,二哥你别忘了,柳一刀的案子还没了呢!”
说话时她满是笑意,完全不顾听到话的兄长,面色瞬间像是被踩着尾巴的老鼠。
“算了,随你便吧!不过,你到底准备到暹罗做什么啊?”
“这个嘛!去看看天魔经上半卷的持有人,这段时间有没有让人满意的进度啊。
茂密的丛林,健木叁天,遍布地上的枯叶,因为潮湿,散发着呕人的霉味。
周围的空气,彷似凝结了般,连半点风也没有,阴寒的湿气,几乎要让人的汗毛都竖立起来。
“咕……咕……咕……”夜枭的鸣叫,在森林中特别刺耳,巴掌大的蜘蛛,在发着白霉的树干上,悠闲地攀爬,斑烂的虫类,隐藏在及人高的草丛中,吐着鲜红的舌头,显示出一个了绝人烟的世界。
急促的脚步声,划破了宁静,枝影林叶中,有道纤细的绿影,飞快地移动,是名很可爱的少女,虽然算不上美人,但俏丽的五官,却也让观者为之精神一振。
少女手提包袱,脚底不停飞奔,还不停地向后看,明亮的紫瞳中,闪烁着忧惧的色彩,小麦色的肌肤,显得绯红,就不知是因为急遽的奔跑,还是为了后方的危机。
手中的包袱,看上去沉甸甸地,和本就不高的身体比较,更显得过大,若是把它抛去,该可以省去不少麻烦吧!
可是少女尽管跑的气喘吁吁,香汗淋漓,却仍死命地抓着包袱,不肯放开。
“呱呜……呱呜……呱呱呜……”后方的大气,有了变化,某种生命体,发出诡异的叫声,以惊人高速紧蹑着少女的步履,拉近了彼此的距离。
少女似是早就知道,虽然听到,却是头也不回,深深呼了一口气,脚底跑得更急了。
“呱呱呜呜!!”
一声惊唳,三具庞大的巨体,瞬间跳跃至少女身旁,团团围住,张牙舞爪的姿态,让人想起密林中的黑猩猩,如果世上有两公尺以上的猩猩的话。
怪物挥出巨掌,用意不是攫取,而是捏碎,如果这一下打实,少女想必会在下一刻成为一滩肉泥。
眩目的强光,在瞬间爆亮,有若数个一等星同时被点燃,整片森林,被照耀得有若白日,禽兽惊走,鸟雀纷飞,可是,只有光,即使在光芒最盛时,森林里的阴冷气氛不变,一如平常。
强光过后,少女蹲在地上,刚刚还嫣红的脸蛋,此刻惨白如雪,好像所有的精力,都在适才的光芒中,消耗殆尽。
怪物已不见踪影,彷佛在那白光中灰飞湮灭,彻底蒸发了。
她大口喘着气,把打开的包袱,重新绑好,顺手把一个圆形的莫名物体,远远抛开。
“怎么办?连最后一枚圣光弹也用掉了,如果它们再来的话……”
少女喃喃说道,她举目望向前方,凭着远超人类的视力,隐约可以看到,在森林末端之后的远方,阳光遍洒处,有座高耸的城壁,巍峨屹立,那是闪耀着金黄色光彩的梦幻之都。
“只要跑进去,就可以暂时躲一下,到时候……”
少女的自言自语还没说完,后方,又响起了诡异的吼声。
“呱呜……呱呜……”少女皱起了弯月似的细眉,迈开小跑步,重新奔走在草丛中,嫩绿色的身影,再度淹没在林中草间。
香桂广场,位于香格里拉西侧,是个完全露天式的开放性场地。
细碎的白石子地砖,巧妙铺设成精美的几何图案,却未因岁月的婆娑,而稍有模糊,显示出管理人员的用心。
来自各方的旅客,坐在水晶桌旁,啜着饮料,尔偶也能看到表演台上的艺人杂剧,或是诗歌吟唱,穿着凉快服饰的侍女,勤快的奔走,再配上凉风送爽、桂叶飘香,是一个极好的休憩处。
小几上,酒客们三三两两,或看着刚出的瓦报,或几个人窃窃私语,谈论着目前最流行的话题。
“你们听说了吗?赛尔特的花蝴蝶,前阵子不是突然没了消息吗?”
一名长须汉子,高声和伙伴说道:“嘿!有消息传出来了,据说啊!是那淫贼在作案时瞎了狗眼,撞着了定远公子,当场就给宰了。”
“哪个定远公子?”旁边的一个黄脸瘦子,不解问道。
“不是真那么孤陋寡闻吧?连堂堂“定远君”的大名都没听过!”
一旁的人只是甩了个白眼,好似怪他没见识的样子。
给这么一瞪,黄脸瘦子彷佛想起了什么似的,脱口道:“哦!难道是当今麦第奇家的主人,“定远君”旭烈兀!”
“可不是嘛!我说那花蝴蝶啊,他犯案累累,不知道糟蹋了多少良家妇女,可偏生老天不长眼,这淫贼不单是刀法快绝,轻功更是了得,艾尔铁诺官府几次想抓他,都给扑了空。”
长须汉子大口饮了杯酒,用力抹了抹嘴,继续道:“可是呢!这报应到头啊,是神仙也难救,他什么人不好遇,可偏偏就在犯案时,撞到了旭烈兀公子,就这么一剑,给了了帐……”
长须汉子越说越是高兴,口沫横飞,当说到精彩处,更是比手划脚,花蝴蝶怎么使出独门刀法,旭烈兀公子怎么谈笑破招,一剑毙敌,一来一往,巧妙处巨细靡遗,只听的旁人连连点头,如痴如醉。
在香格里拉,由于本身的繁华,除了经商的商旅、本地的居民外,很自然的吸引了许多观光客、赌徒、吟游诗人,也不乏来此地见习的骑士、魔导师,因此像这类的江湖闲谈,成为了每间茶楼饭馆,最常见的话题。
而在隔壁席,也有一群青年男女,正颇为没趣的闲聊。
“真是无聊啊!这城市根本没有传说中来的有趣嘛!早知道还不如去稷下见习算了。”
青衣少年抱怨道:“什么千年魔屋、圣者迷宫,看来只不过是传说罢了。”
红衣少年也点点头,“是啊!就算不理那些传闻,在这里待了那么多天,别说三大骑士团了,就连稍微有名一点的武者也没有,真是白来了。”
旁边的白袍少女,一副心有戚戚焉的表情,叹道:“我父亲还说,当年曾经在这里,认识破穹骑士团的小统领,也见过紫微骑士团的骑士,怎么我的运气就那么差呢?”
一堆少年,你一言,我一语,说的不亦乐乎,照他们的话听起来,似是全无所获。
虽然说,也有相当数量的武者,不愿意成为体制内的一员,拒绝所谓的评鉴,而成为流浪剑士,但是,以一般的社会观看来,骑士的存在,仍是较为显赫的。
首先,骑士的技艺,经过正式的评鉴认可,较有公信力,而所谓的剑士,往往是学艺不精的武人,打着剑士的旗号,行盗匪之实,自然为人看不起。当然,拥有骑士资格,却毫无侠义精神,戕害百姓的,也是大有人在,不过,大多数的骑士,还是谨守骑士道,表现高洁志向。
再来,骑士的资格,形同高级军官,只要取得了骑士资格,就可以在法律中享有特权,受到乡里尊敬,只要入公职,也可以收到较高的薪俸,就连在民间机关做事,也可以凭此而坐领高薪,所以,凡是习武的青少年,几乎都是以成为骑士为志向的。
在这战乱频仍的时代,除了以和平为国策的雷因斯。蒂伦,其余国家无分大小,均是以富国强兵为号召,大量的培养骑士,而最能看出一国军事概况的,往往就是其国内骑士团数量的多寡与品质,而众多骑士,也前仆后继地想加入高水准的骑士团,以自抬身价。
在这情形下,出自艾尔铁诺、武炼两大军事强国的骑士,在素质上,是远超余国的。
而现在大陆上的三大,分别为艾尔铁诺的王家骑士团“破穹”、武炼的王家骑士团“朱鸟”、自由都市的“圣殿”,这三个骑士团,无论素质、武技、装备,都是风之大陆一流的水准。
四大势力中,雷因斯。蒂伦属于魔法大国,神秘的五色旗几乎被视为风之大陆的最强军队,但因为长驻恶魔岛,不叁与大陆争霸,故而不列入三大骑士团。
这些喧闹不休的少年,都是出自于贵族豪门,有些已经具有骑士资格,有些将来也很可能成为骑士,为了增长见闻,多添阅历,他们往往会结伴做见习之旅。
依照大陆公法的规定,倘若没有经过长程旅行,是不能成为骑士的,而要说起大陆上的人脉汇流,除了稷下学宫,就是本地了,而要比较起冒险色彩,后者绝对是令其他地方瞠乎其后的。
所以,香格里拉每年,都会涌入丰富的人潮,其中的大多数,与其说是见习骑士,倒不如说是观光客,因为并不是每个人都能藉由旅行,拓展自己眼界的。
总之,不管如何,这些少年怀抱着可期的梦想,来到这梦幻之都,开始编织着瑰丽的梦想,猜想自己会否像传奇故事中的主角,遇着异人,学习神功秘法,或是偶然得到了古老的秘宝,从此扬眉吐气,可以称雄于天下。
看到涉世未深的他们,确实会让人感到“年轻真好啊”!
客人们各自谈论感兴趣的话题,亢长的漫谈,绵绵无休止。
忽然,不晓得是从什么地方开始,香桂广场发生了小小的骚动。
骚动的源头,是名可人的少女。
她穿着一身翠绿的背心与短裙,赤着双脚,光着膀臂,小麦色的肌肤,泛着健康的光泽,长长的金发,绑成俏丽的马尾,直垂到小腿。
清爽的打扮,散发着属于青春的朝气,未施脂粉的脸蛋,给人朴质的清新感受,可是,那本来应该笑盈盈的小脸,此刻却愁云深锁,焦急的嗓音,让人不由得想到受惊的百灵鸟。
青黛色的倩影,连跑带跳地奔走各处,凡是她所到之处,客人都是呆了一会儿,继而很伤脑筋似的苦笑起来,摇手说抱歉。
少女的要求很简单,她向每个客人,都提出了同样的要求。
“对不起,我有急事,真的是很急的事,可不可以立刻帮我找到“逐魔猎人”韩特,我想聘用他,再不然,其他同级数的先生也可以……”
没等她说完,客人已经哈哈大笑,若不是看她一副泫然欲泣的可怜,说不定就有人要出言嘲笑了。
“逐魔猎人”韩特,是年轻一代名气极大的奖金猎人,游走于大陆中西部,专门接受委托,猎杀各式罪犯或偶然出现的魔族,一手“天亟剑法”,享誉业界。
这类级数的人物,身价极高,通常都属于王公富豪的专属护卫,虽然也有些不按行情收钱的怪胎,但大多数而言,都是要巨额金钱才能请动的大人物,这少女貌不惊人,一身打扮看来像是某个山林部落的村女,居然一开口就指定这等天价人物,怎不教人为之发笑。
少女问遍了大半个广场,却没有人能帮上半点忙。
第一,固然是有传闻,在广场的某地,用某种暗语,可以与某几位顶级杀手联络,甚至直接联络杀手中的金字保证“大雪山”,但是,谁也不知道那方法是什么。
第二,这些杀手、奖金猎人的级数,换算成骑士的等级,那已经同位于三大的厉害人物,连遇到一个也是困难,哪是说找就能找的。
“怎么办……怎么办……不能找不到啊……”
连续吃了多次闭门羹,少女一面跑着,口中喃喃自语,眼眶也红了起来,却还是努力的重复鞠躬、发问、拒绝、鞠躬道谢的过程,认真的态度,看的人好生心疼,偏生就是无能为力。
“开什么玩笑,所谓的骑士,是为国王和美丽的淑女而奋战的,被你这种丑小鸭聘用,我会死不瞑目的。”
一个骑士受到少女要求时,大声嘲笑。
少女尽管外形娇俏,但在身高上却仅有一百三、四十公分,以一般人的评鉴来看,实在太矮,被这么说也不是没有理由。
此刻,大家的心里,都有了同样的想法,这个少女,大概是家乡受到盗贼的骚扰,出来找寻佣兵当帮手的吧!
香格里拉再往北,就是三不管的丛林地带,那里虽然有人迹,却是不集中,因此,常常有些亡命之徒,集合成庞大的盗贼团,骚扰民众。
因为地点特殊,所以也没有官府可以求助,居民们只好自己组成防卫队,抵抗盗贼,有时候,实力悬殊之下,也会派人到大城市里聘帮手,这类的例子之多,甚至已经被改编成话本小说了。
在场的群众中,虽然不乏骑士级的人物,但是,一来看少女的寒酸打扮,摆明是无利可图的生意;二来不明白敌人的实力,若是妄自逞英雄,说不定连命都得赔上。
只要想到了这些关节,原本想发挥骑士道的几名年轻骑士,也都别有用意的转开头,视而不见,到底,没有什么事,会比自己的命还重要。
就在少女屡遭拒绝的时候,有群人向她招招手,唤道:“小姑娘,到这里来,你的问题,我们可以帮忙。”
那群人,都是同样的打扮,不知是哪国的破烂军服,因为长久没换洗,显得酸臭,满面胡渣,一口的酒气,明显是某国的逃兵,因为战败,不敢回国,只好到处流浪混饭吃的家伙。
这种人通常皆非善类,特别是当其走投无路,往往会成为三流的佣兵,糟一点的,直接成为盗贼,骚扰地方,令百姓深深厌恶。
少女显是涉世未深,看到有人肯伸出援手,便高高兴兴的小跑步过去。
周围有些客人看不下去,想在少女受骗以前,出声阻止,但看见了那群人有意无意间,从怀中半露出的光剑剑柄,有心主持正义的客人,也只好重新坐下,视而不见。
光剑,是骑士身分的代表物,虽然不知道他们武艺如何,但同时面对八九名骑士,这眼前亏是吃定了,大多人都不愿多惹麻烦,只好眼睁睁的看少女上当,暗自摇头叹气了。
一个大饼脸的胖子,装出了和蔼的笑容,笑眯眯的问道:“小姑娘,你叫什么名字啊?”
少女先是愣了一下,嗫嚅道:“我叫爱……爱菱。”
“哦!是爱菱小姐啊!”
大饼胖子摸了摸下巴,温和的笑道:“你要找韩特先生吗?他可是响当当的人物,不随便接生意的,一般人绝对见不到他,不过呢,你的运气不错,他是我们的好朋友,只要我们出声,一定找的到他的。”
爱菱抬起了头,惊喜不已,道:“真的吗?真的可以帮我找到韩特先生吗?”
“当然是真的啊!我说过,韩特是我们的老战友,大家交情不晓得有多好,前几天,我们还一起喝酒、赌排九、招妓咧!”
“不过呢?凡是也都该有个规矩,虽然我们是好朋友,也不能坏了规矩。”
大饼胖子缓缓说道:“你知道的啦!像韩特那种高手,要请动他,一定也要很多的谢礼,小姑娘,你准备出多少雇佣金呢?”
“我……我的钱不多,请您帮帮忙。”
爱菱一面说,一面从腰间取出个小布囊,颇为迟疑地拉开系绳的红线。
布囊看起来相当沉重,但是,当看清布囊中的总数,一群流兵不约而同的发出嘘声,那里面,将各式钱币,小碎金饰,统合计算,不过相当于三百余银币而已。
但是,又怎么能怪她呢?
这笔钱,很可能是他们村落里,人人缩衣节食,拿出平日积蓄的结果,从这少女的风尘仆仆也可以明白,这真的是她仅能拿出的了。
“这可难倒我了,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啊!”
大饼胖子皱着眉头,苦着脸说道:“这点钱,根本不够,是请不动韩特的。”
爱菱咬着小指头,一脸不知所措的表情,只是用哀怜的眼神,望向大饼胖子,希望胖子能够帮忙。
“他奶奶个,这小娘皮这么没有诚意,还帮她娘的干嘛!把她娘的打发回家算了。”
流兵中的一个红鼻汉子,大声的拍桌子骂道。
与大饼胖子软硬兼施,相互帮腔。
“噗!”
听到红鼻汉子的话,爱菱急的不得了,再想起那件事已迫在眉睫,几乎都要哭出来了,心里一急,跪倒在地上,哀声道:“拜托!请几位骑士先生帮帮忙,钱要是不够,我还可以再凑,我有很重要的事,真的要找韩特先生那样的人……拜托……”
说到后来,真个是声泪俱下,让旁观人好生不忍。
“哎呀呀呀!你这样,我们很难做啊!”
胖子一面敷衍,一面留意群众的动向,他们不能太过分,否则,激起众怒,那可就得不偿失。
“老六!你坐下,对人家这样的小姑娘,怎么可以这么没有礼貌,要记住,我们都是骑士,要有骑士的样子。”
胖子假意斥退伙伴,却在“我们都是骑士”这句,刻意加重语气,让想出头的群众,不敢妄动。
仔细打量一下这女孩,衣着纯是手制拼凑,粗糙简陋,标准来自贫穷地区的样子,大概也榨不出更多的油水了。
正想就此打住,胖子瞥见爱菱手臂、足踝上,共套着四个臂圈、足环,大概是他们部族的装饰品吧!
看上去黄澄澄的,不知是什么金属,但多少该有点价值吧!
“唉!这样吧!就算是我们吃点亏,希望韩特卖好朋友的面子了。”
胖子很惋惜的说道:“你这些钱,再加上你身上的几个镯子,剩下的尾数,我们会帮你凑齐的,谁教我们是骑士,必须遵守侠义精神呢!”
听到这话,爱菱很是吃惊,仰起头,连忙说道:“不行啊!这几个镯子,我不能给人的……”
胖子闻言,晒道:“不行吗?那我们也没办法了,我们的钱也不多,没有办法帮你垫那么大笔钱,小姑娘,要请人办事,就得要拿出诚意啊!”
“可是……这几个镯子,对我真的很重要,我不能给人的,真的不能……”
想到要让出这些珍贵的东西,爱菱紧握着手,说不出话来。
“操他娘的,咱们不管了啦!”
“老六,怎么可以这么说。”
“不是吗?咱们好心好意的帮忙,连自己也要倒贴钱,这他娘的小泼皮,连这么点小玩艺儿也吝啬,那咱们何必出这个力,大家散伙了便是。”
“老六,话不是这样说,人家小姑娘也有她的苦处,况且,济助弱小,本来也就是我们应尽的骑士精神……”
两个人一搭一唱,说的好生动听,旁观人有些看不下去,想要出声,却给同伙的佣兵一瞪,又心虚的低下头。
爱菱看着手臂上的臂圈,轻轻抚摸,无限依恋的样子,显示出这些装饰品背后的重要意义。
这些东西,固然意义非凡,可是,想到不能找到帮手回去的结果,想起对那个人的诺言,这些东西,就显得很单薄了。
把心一横,爱菱迅速除下了臂圈、足环,再不依恋,把金饰交给大饼胖子,拜托道:“就拜托几位骑士先生了,不够的,我会再想办法凑齐,请你们一定要找到韩特先生……”
“放心吧!”
胖子接过金饰,很愉悦的笑道:“小姑娘既然这么有诚意,我们一定会把韩特带来的,自家兄弟,那还有什么话说。”
拿起了钱,胖子一行人起身欲行,临走前,胖子还不忘小声的对爱菱说:“等一下呢!你就租一辆车,放满稻草,停*在北门门边……嘿嘿!你知道的啦!像韩特这种大人物,不能轻易被人看见样子,如果你做到了,那么,在入夜以前,韩特就会来找你了。”
“是真的吗?骑士先生。”
爱菱睁大眼睛,喜孜孜地道:“谢谢骑士先生,谢谢骑士先生……”
“哈哈!不用谢。”
胖子挥手笑道:“这只是我们身为骑士,应尽的侠义精神而已。”
一行人不敢多留,一溜烟地跑离了现场,只留下爱菱,还在不断地鞠躬说谢谢。
“谢谢大家,谢谢大家,谢谢所有先生的帮忙,谢谢……”
可能是心情大好,爱菱向全场的人说谢谢,却没有发现,旁人回应的,仅是悲凉的眼光,一种“把你卖了,你还帮人数钞票”的悲凉眼神。
而这一幕,被某个一直藏匿在广场一角的男子,看个明白。
黄昏时分,淡淡斜阳,将川流不息的路人,多添了一道长长的影子。
爱菱备好了一头骆马,一辆堆满稻草的小车,独自蹲在城门边,等候着“逐魔猎人”韩特的到来。
想起将要面对的艰难工作,爱菱着实苦恼。以前在家乡时,都听人说有个叫韩特的高手极为厉害,但到底有多厉害,自己也不清楚,这个人真的能帮到自己吗?
眼下也没有别的方法了,就算要再找人,自己也没有多余的钱,再说,倘若这次再失败,自己就真的一无所有了,十几年来的努力,全都付诸流水,而且┅┅更没有脸回去见那个人!
一面陷入沉思,爱菱不禁有些焦急,时间不多了啊!
要是来不及在满月前回去,就真的来不及了。
“韩特先生怎么还没来呢……嗯!骑士先生说,韩特先生在入夜以前会来,现在还只是黄昏,时间还没到,不用担心!”
虽然心焦不已,爱菱仍是很小声、很小声的告诉自己,只要再等一下,韩特先生就要来了。
“马先生,马先生,你说韩特先生什么时候才会来呢?”
爱菱轻拍马颈,悄声自语。
马儿仅是无奈的嘶鸣一声,似乎为这个难以启齿的答案,感到困扰。
时间不停的飞逝,晚霞的颜色越来越淡,相对的,渐渐深沉的天幕,开始闪烁明亮的星斗,而两旁的商店街,也随即亮起灯光,开始营业。
入夜了,可是,韩特依旧没有来。
“怎么会这样呢……是不是,韩特先生正在忙,没有办法马上来赴约,还要等下去才行……”
爱菱侧着小脑袋,煞有其事的思考着。
“可是……我还要等多久呢……”
在某个角度看来,这样的女孩,是种相当罕有的存在了,一直到现在,她还在为尚未见面的韩特先生而担心,却一点也没有想到,自己受骗上当的可能性。
蓦地,一个身影,出现在不远的前方。
在长街的那头,有道小小的影子,渐渐变大。
是个男子,高瘦身材,看不出年纪,一头雪白银发,直垂腰际,反映渐起的月光,显得闪亮动人,过长的浏海,遮住大半面孔,让人怀疑他是如何看路的。
他迈开大步,三下两下便行至爱菱跟前,微微施了个礼,之后开始说话,话意十分简单,他是个在野的骑士,与韩特颇有交情,这次韩特有事不能来,所以把任务委托给他,只要爱菱付得出佣金,他就能帮爱菱解决问题。
听懂了银发男子的话,爱菱很是吃惊。
“可是,我的钱,已经交给了韩特先生……”
未等她说完,银发男子斩钉截铁地做了个切的动作,淡淡道:“这与我无关,韩特是韩特,我是我,要是没有酬劳,那大家就没什么好谈的了。”
爱菱一时愕然,她所有的钱,都给了早上的胖子,现在身上确实没有多余的钱了。
“您的酬劳,我一定会付的,可是我现在身上没有别的财物,请您等到事情办完,我无论如何都会凑给您┅”
银发之下,男子冷漠的笑了笑,伸手指了指马车上的大包袱,爱菱急忙摇手,道:“不行的,那些东西没什么价值,不能给人的……”
男子似是有些不悦,看了看爱菱,又指向她颈部的小饰物。
爱菱大窘,她身上确实还有些小饰品,不过都是别具意义的纪念品,绝不能失去的。
银发男子显然不是一个多话的人,发觉爱菱面有不豫,再不开口,掉头就走。
爱菱吃了一惊,急忙追下来,拦住银发男子。
“抱歉,骑士先生,您的酬劳,可否……”
银发男子冷冷地看了爱菱一眼,伸出右脚,在地上写了四个字。
“北风王子”那是一个古老的童话,传说中,为了达成身边动物的愿望,北风王子舍弃了自己的红宝石眼睛、手脚,帮助那些动物飞到南国,享受温暖的南风。
银发男子的用意很清楚,如果爱菱的目标当真那么值得守护,那一点身外物的牺牲应该是很廉价了。
银发男子缓声道:“任何任务都有危险性,说不定还会把命送掉,你我非亲非故,我干嘛要没理由的替你出生入死?骑士也是人,同样也是一条命,没理由就得义务的为人牺牲奉献!”
爱菱紧抿嘴唇,半晌说不出话,这番指责,对她打击不小,却更坚定了完成目标的心意。
的确,过去也就是因为自己的不成熟,所以才一直招致失败,既然早已下定决心,要把往后的人生全赌在这次,再大的牺牲,都算是值得的,不是吗?
心意既决,爱菱俐落地解下颈圈,又从腰带的里层,强摘下几颗装饰的宝石,这些都曾是意义非凡的礼物,而现在,却成了最伤心的诀别。
将除下的饰品交给银发男子,爱菱细声道:“这个颈圈,是葛萝美金属打造的,再加上这些宝石,当作这次工作的报酬……”
爱菱的声音很轻很小,几若蚊鸣,因为她知道,只要自己的声音一大,很可能就会当场哭出来了。
银发男子接过饰品,很懊恼的侧着头,似是挑剔报酬太过微薄,但最后,仍是点了点头。
“谢谢,谢谢您。”
得到了银发男子的首肯,虽然仍为失去心爱饰物而伤心,爱菱仍是欢喜若狂,拼命的说着谢谢。
“谢谢您,骑士先生,我叫爱菱,从今天开始就要麻烦骑士先生了。”
表示深深的谢意,爱菱行了个鞠躬礼。
“骑士先生的名字呢?”
当爱菱这样询问,银发男子打破冷漠,微微笑了笑,伸出右脚,在地上写了两个字“莫问”。
“是莫问先生吗?从今天起,请多多指教。”
糊涂的人,不管到哪,都是糊涂的,并没真的理解这两字的意义,爱菱一个劲的说着谢谢。
对于这女孩的迷糊,“莫问”似乎也有些啼笑皆非,伸手抠了抠面颊后,还施以一个标准的骑士脱帽礼。
夜色笼罩大地,在北风凛冽中,有部小车,“踢踢”地朝北而行,姑且不论此行的结果,呈现在爱菱与莫问眼前的,是无边无际的黑暗。
“花先生早安,草先生早安,大树先生也早安。”
清晨的山岭上,少女清亮的嗓音,取代了鸟雀们的鸣叫,为这一天揭开序幕。
爱菱拍着手掌,口中唱着家乡的小曲,这边看看,那边走走,嗅嗅花香,和枝头的鸟儿行礼问好,一派天真烂漫的模样,无疑的,这少女在大自然中,得到了远较都市为多的快乐。
这一点,在旁冷眼相看的莫问,也有同感。
昨晚连夜启程,往北而行,当夜深扎营时,莫问二话不说,取走了唯一的毯子,自顾自地在干草堆上睡倒,而爱菱也没有表示不满,独自找了颗小树,在树下打盹。
山区的夜晚极凉,有时候还会结霜,这女孩就这么不吭不响地安睡了一夜,反倒是在车上装睡,等着爱菱叫冷的莫问,折腾了大半夜,直至天明方才阖眼。
这还不算,本来是睡觉时间,爱菱还要自己唱催眠曲来入睡,少女的歌声虽然柔美,但所用的歌词,却不晓得是哪国的土话,让一心想入眠的莫问,火冒三丈高。
当一早醒来,爱菱的精神好得出奇,除了到处向花鸟植物打招呼,就是一个劲的蹦蹦跳跳,当莫问睁开惺忪的睡眼,定下神来,一顿简单却丰盛的早餐,已经摆在面前了。
水煮的鹌鹑蛋、腌过的鹿腿肉、抹了果酱的杂麦面包……简简单单的几样食物,因为料理者的巧思,而显得十分可口。
处理好几样料理,爱菱取回了锅子,她昨晚特意将锅子安置于花朵间,集清晨的花露,准备充作泡茶的材料,可是,当她打开茶罐,这才很懊恼的发现,罐底只剩些残渣了。
“唉呀!怎么会这样呢?上次喝光了,这次入城的时候又忘了买……”
有水无茶,少女为了自己的粗心,慌得团团转,正当爱菱不知如何是好,背后传来一声轻咳,莫问递来了个小罐。
“用它吧!”
罐子里,是荫干的茶叶、细碎的果粒,正是泡果茶的材料,而且是素质相当高的那一种。
“谢谢,谢谢,谢谢莫问先生。”
爱菱以她的招牌动作,行着一百八十度的鞠躬大礼,看她的马尾上下摇动,莫问转过头去,默然不理。
莫问原本是预想,这少女不见得有什么手艺,那么早上自己就可以煮一壶花茶,充作早点,当这女孩要求分一杯时,再开出高价,教她知难而退。
哪知道,爱菱的手艺好的惊人,看到这么可口的早点,莫问心底立刻就宣布投降了。
半晌,经滚水浇烫,香气四溢的花茶,在莫问的唇齿间留下芬芳,他深深认同了自己的选择。
不过,这个念头,在下一瞬间,有了天翻地覆的转变。
当莫问把腌鹿肉放进口中,银发之下的脸孔,刹时间变得雪白。
“怎么了呢?莫问先生!”
爱菱发觉不对,也学着莫问的动作,把鹿肉吞入口中。
彷佛受到天大的美味所震惊,爱菱的俏脸,由白变红,再由红发紫,最后,变成凄惨的绿色。
颜色转换之激烈,让对面的莫问当场傻眼。
“哇!好咸,不,是好甜,也不对,是好苦……”
大口喷出了嘴里的食物,爱菱呛的留出了眼泪。
莫问没有说话,只是把手上的花茶递给爱菱,同时很用力的点了点头。
他对于爱菱此刻的“痛苦”,十分的感同身受。
“不对,怎么会这样呢?”
爱菱一口饮干了花茶,随手又抓起了面包,塞入口中。
结果没什么改变,过程也类似,只是颜色的变化颠倒了,为此,莫问从没有任何一刻,如此深切地体认到,何谓色彩美学。
“哇!好辣……好辣喔……”爱菱呛得红了脸,一口饮干了莫问递来的花茶。
莫问默默地递送花茶,一杯又是一杯,对这热心有余,手艺严重不足的少女,投以同情的眼光。
事实上,他也确实不明白,草莓果酱,为什么会辣得像是朝天椒。
爱菱喝干了锅底的花茶,气呼呼地跑到旁边的一个木头机器,上下其手,东调调,西摸摸,进行检查,同时喃喃自语。
“没有理由啊!机器没坏,程式也没设定错误,为什么我的“全功能超美味究极无敌大厨师”会做出这种菜呢……”
莫问看着这位不知是可怜,还是可怒的小姐,说不出话来。
附带一提,尽管相识还没一天,莫问已经领教了不少类似的笑话。
这位可爱的小姐,似乎具有某种发明家的才能,针对不少日常工作,开发了各种别出心裁的道具,只可惜,截至目前为止,还没有一件成功的。
如果站在旁观者的立场,大可抱着事不关己的风凉想法,毫无保留的支持这种种实验,不过,当自己也身为被实验者的一员,且正深受其苦时,大概就没有人会那么宽容了。
像此刻,当莫问察觉嘴里剩余的辣劲,想喝茶去辣时,才很沮丧的发现,锅底的茶,已被那糊涂女孩,给喝的一滴不剩。
虽然没有明确表达感想,但从那倒弧形的嘴角,仍不难明白银发男子的心意,“啊!早知道,还是应该向她收钱的!”
似乎感到不甘心,爱菱敲碎了蛋壳,想看看最后一道料理的成绩,却很吃惊的发现,鹌鹑蛋里空无一物,那台疯子料理机,在煮干外锅水分的同时,似乎将蛋壳内的物质,也一并蒸发了。
“怎么会这样……怎么会这样……呜……哇……”新的发明,在制成后的第三小时,宣告失败,小小的发明家,在得知自己的作品面临重大失败后,又是伤心,又是懊恼,“哇”的一声,大声的哭了出来。
抑制住想斩人的冲动,莫问面色不愉地自怀中取出手巾,递给了正哭得淅哩哔啦的少女。
结伴而行未至一天,“怎么会这样”,变成了最常出现的一句口头禅,而很显然地,未来还会继续出现。
在一旁吃草的骆马,高声的鸣叫起来,引人发噱的叫声,似是对这两人的最佳写照。
早餐过后,两人继续驾车上路。
这条纵走龙腾山脉的山道,险峭难行,是千万年来旅人所走出的小径,窄小颠簸,路况奇差,人称“峡道天关”,又名“蜀道”,自古即有“蜀道难,如上青天”之语,许多路段,根本走在群山棱线,周围除绝壁深渊,仅有白云渺渺,最是惊险不过。
道路崎岖难行,本身又不是主要的地气流脉,以至于最通用的数种交通工具,在此无计可施,只能用最原始的方法来行进,爱菱所走的这段路程,虽然颇嫌陡曲,但仍在马车可行的范围之内,因而得以省去老大力气。
“马先生,马先生,轻举步,别贪快,终会到达目的来……”
哼着不知是哪个地方的曲调,爱菱填上了自己喜欢的词,轻快惬意地哼唱着。
(这女孩是武炼哪个游牧民族的族民吗?)
莫问不由得有这样的想法,一般来说,只有武炼的少数民族,才会有这样出口成曲的习惯,武炼人会跑到这里来,虽然有点稀奇,但香格里拉本就是融汇各类人种,会出现游牧民族也不是什么奇事。
真正奇怪的,是她的气质,天真烂漫,毫无心机,而且,并不是愚蠢,愚蠢的人,不会有那么巧的手艺,尽管她的手艺有待争议。
是年龄的问题吗?
嗯!
不对,虽然不太能确定爱菱的年纪,但是这女孩的行为与年龄无关,只怕几百年后,这女孩老了,还会是个天真善良的老奶奶吧!
前一分钟还在嚎啕大哭,下一分钟可以捧腹大笑,完全不做作,发自真心的感谢每样东西,这种种特质,造成了莫大的诱惑力,莫问阅女无数,却也没见过这样的女孩。
而且,明明是那么聪明的一个女孩,为什么还会老是上当呢?
为什么会这么无保留的去相信别人,当自己吃亏,却仍报以笑靥呢?
从某种角度看来,这女孩也算是天才吧!
(天才之间会互相吸引,是这个意思吗?老师。)
莫问抠抠脸颊,有点讶异,这或许就是自己会身在此地的理由吧!
“莫问先生,您在想些什么呢?”
发觉银发男子的沉思,爱菱关心问道。
莫问板起了脸,作了个“不要你管”的手势,躺在稻草上,迳自仰望天空。
爱菱偷偷打量着莫问。
莫问的打扮很怪,一头遮面长发,毫无修饰的披散。
穿的服色,似是某个民间骑士团的制服,料子不错,却给洗的发白,大小补丁不计其数,显示其主人的不得意,而非身经百战。
很难得看见莫问的表情,除了长发遮住大半脸颊外,莫问总是阴着一张脸,冷热不定,好像有什么不开心的事,虽然偶尔会在交谈时对爱菱微笑,但大半时间,都是独自沉默,不知在想些什么。这人的个性也是绝对好静,与他相处整天,难得听见他开口说几句话。
最特别的,是莫问的右手,和修长而白皙的左掌不同,原本也应秀美的右掌,布满了蚯蚓般的鲜红伤痕,彷佛被利刃乱割过,让人看了就心。
爱菱有着种种不同的猜测。
莫问先生,以前是军人,本领也很好,只是因为战争受伤,才退役成为在野的骑士。而只要想起那场战争的惨烈,爱菱除了觉得难过,也深深的敬佩莫问先生的英勇。
“会让手伤成这样,又变成这么自闭的个性,那一定战得很激烈了,可怜的莫问先生……”
这个想法并没有什么依据,只是小女孩一厢情愿的幻想而已,然而她本身却深信不疑。
“嗯!莫问先生。”耐不住一人驾车的寂寞,爱菱悄声问道,“可以让我看看你用的剑吗?”
莫问不答话,只是从腰间露出了光剑的剑柄。爱菱仔细看了看,有些失望,那支光剑没有出产标签,并非雷因斯研究院生产的名牌,而是属于普通军用的一般品。
所用的武器,往往也象征了该骑士的身份,武功越强、等级越高的骑士,会配戴高品牌的光剑,以增加攻击力,若是能得到命名后的非量产光剑,那更是收到先声夺人之效。
至于莫问所用的光剑,是市面上最常见的品种,甚至还可能是水货,光只是这点,便让雇用者信心为之动摇了。
“嗯!一定没问题的,莫问先生,不会是那种只倚赖光剑的人的。”
怕自己不信任莫问先生,爱菱小声地安慰自己。
从这里看来,实在是个很可爱的小动作。
莫问没有说话,只是独自回想一些事,昨晚向爱菱问及工作性质时,女孩的答案很奇怪,“嗯!我想从一个人的手中,取回某样东西。”
“就这样?”
“呃……在这之前,我们要先赶到布朗村,在那里等消息……”
爱菱解释,布朗村是个座落于蜀道之间,名不见经传,连地图上都找不到的小村落。而对于这个不管从哪个角度看来都嫌笼统的答案,莫问皱起眉头,只是他从爱菱的目光中判断出,这不是适合继续追问的问题。
就在两人相对无语的下一刻,异变陡生。
“呱呱呜……”凄厉的兽类鸣叫,两团庞然大物,自左右侧山岭飞扑而下。
“什么东西?是山精?还是野兽?”
莫问心念急转,从速度与来势,判断出对方绝非善类,回手启动光剑,对着左边的黑影,当头斩下。
“铿!”
一声闷响,恍若金铁相鸣,莫问只觉得如中坚石,两臂给震的酸麻,锋锐的光剑竟是斩之不下。
“怎么搞的……”
莫问吃了一惊,特别是,他有鉴于对方的体型庞大,一开始便将光剑的输出率调至最强,猛力挥斩下,直与利斧无异,加上光束武器特殊的灼伤力,对方纵有深厚的硬气功,也必接得十分吃力,怎会出现这等场面。
而当莫问看清了来者的相貌,心中更是讶异。
敌人并非人类,而是两头诡异的类人猿,浓密的黝黑兽毛、两尺以上的硕大躯体、手掌前端是对长长的兽爪,血红的双眼,看上去狰狞可布,教人心怯。
而最特别的,在于这两只类人猿的背上,都有对庞大的羽翼,正在拍动,显示其当真具有功用。
“赤眼魔猿!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……”
莫问不由的一惊。
赤眼魔猿,是魔族的一支,生性残暴,毫无智商可言,以婴儿与少女的血肉维生,九州大战时,肆虐生灵无数,后来三贤者诛杀大魔神王,赤眼魔猿也遭到封印,再不出现于人间。
“怎么搞的,如果是在西西科嘉岛上那还有话说,这里可是大陆的中心地带啊!”
受到突来的巨大震惊,莫问有些分神,回手动作稍慢,此时左侧的赤眼魔猿已挥下巨掌,待得他惊觉,利爪距离后脑已不满一尺,而前方的赤眼魔猿竟单手扣住了光剑,将右爪笔直刺来。
“碰!”
眼见利爪即将破脑,莫问当机立断,右手弃剑,整个身体如箭矢般冲天飞起,脱出两双利爪的环抱范围,让两个笨重躯体,结结实实的撞在一起。
“呱呱呜……”莫问人在半空,尚未落地,又有一头赤眼魔猿,张开两翼,发出尖啸,由前方山壁飞出,凌空射向莫问,而莫问武器已失,只得一面使劲急坠,一面预备空手迎敌。
“莫问先生,接着!”
后方风声响起,莫问回手一捞,接住了爱菱掷来的物体,却是一柄没有牌子的长柄光剑,而此时赤眼魔猿已飞至面前,莫问未及细想,推启能源开关,伸手就是一刺。
他适才吃了一次亏,是以此次出手,不敢贪功,直刺赤眼魔猿双眼要害,以期一举伤敌。
出乎意料的事,刹那发生。
激长的光剑,在接触的第一时间,便毫不费力的刺穿了赤眼魔猿的脑袋,接着,如斩纸切豆腐般,将硕大的兽体从中剖开,腥臭的血液洒满空中,而由于光剑太过锋锐,赤眼魔猿甚至连哼也没哼一声,当场毙命。
莫问俐落的一个转身,翩然落地,还巧妙地避开了飞溅的血雨,当他检视手中光剑,心中的惊讶,却是有增无减。
光剑本身,具有吸收持剑者的能源,再予以强化发出的作用,换言之,如若持剑者本身实力坚强,能将光剑的能源发挥至上限,就可以造成极强的破坏力。
同样的功力,会因为光剑本身的高下,而造成差异。
莫问刚刚两次使用光剑,所使出的功力同样,而结果却有这等分别,唯一的解释,就是后者的品质,远胜于前者。
依照莫问的经验,能造成这等输出功率的光剑,已是市场上第一流的高价产品,属于名牌中的高级货,但是,当他检视光剑上的出产徽章,却发现,这与他原来使用的相同,仅是一柄无别识编号的普通光剑。
这等光剑怎会有如此高的威力,唯一的解释,就是经过高手的调整改装,这么说来,那女孩是调整师。
“哇……”被前方的尖叫声所惊醒,莫问心叫不妙。
两头剩下的赤眼魔猿,已在他分心时,走向爱菱,受到同伴惨死的刺激,它们凶性大发,两对尖爪对准爱菱,狠狠地耙下。
爱菱身处险境,却好似给吓的呆了,也不离车逃跑,只是一个劲的搜索放在后座的大包袱,从里面取出了个与火铳相仿的巨型物体。
莫问见爱菱遇险,暗暗责怪自己是个失职的保护者,脚底猛地加速,凌空几个起落,竟不落地,一个翻身,已追至赤眼魔猿背后,手中光剑疾展,扫向赤眼魔猿的颈项。
剑未至,爱菱手中的物体,倏地爆起一团亮光,迅速扩大,成为柱型的蓝白色光柱,笔直轰向前方。
首当其冲的两只赤眼魔猿,连眨眼的时间也无,给光柱贯穿胸口,在千分之一秒内,被急速扩张的阳电子粉碎了周身细胞,完全气化,还原成最基本的分子,连半丝残渣也没留下。
莫问看的傻了眼,他见识虽广,却也没见过这等毁灭性的太古魔道武器,总算他身手矫捷,在光柱爆发的前一刻,发觉不对,急忙收剑抽身,倒飞而起,撞在后方山壁上,躲过了被波及的命运。
而可笑的事情发生了,似乎是释出的能源超过负荷,而又受到了近距离发射的不良副作用,巨铳在射出第一发后,自行切换成连射模式,以爱菱为圆周中心,蓝白色的高能量光弹,如散弹枪般,开始向四周疯狂扫射。
“啪啪啪啪……哇!救命啊……靼靼靼靼……我停不下来,谁来帮帮忙啊┅┅呸哩啪啦呸哩啪啦……”
目光所及处,不分远近,一律遭殃,坚硬的岩石山壁,给轰出一个个不见底的深孔,所有的花草木石,在被打中的那一刻,立刻气化,无一幸免。
“我……我怎么会这么衰啊……”
莫问展开轻身功夫,健步如飞,在激光流弹中跳高伏低,给射的抱头鼠窜,狼狈到了极点。
这不是讲究形象的时候,倘若是两名武者生死决斗,马革裹尸,死了也还算光荣,但给这种怪异武器打中,那绝对是死不瞑目。
流弹持续了近三分钟,当左面山壁消失了大半,周围生物为之一空后,巨铳喷出了大量的火花,轰然一响,解体爆炸了。
笑话并未闹完,当莫问确认了自己四肢健在,长长吁了口气,这才发现,那个糊涂的蠢天才,给巨铳最后的后座力,震至半空,就要摔落山崖了。
连喘口气的时间也没有,莫问发足急奔,跃至山壁上,借力一点,身子如箭离弦,射向已落出山崖边线的爱菱。
千钧一发之际,莫问及时射至,手臂一展,轻轻巧巧地将爱菱搂过,要拖回崖上。
“啊!不好!”
直至被搂入怀中,爱菱才回过神来,刚以为脱离险境,却发现自己仍身在半空,而莫问的力道已尽,而此处偏生悬空,无法借力,两人笔直的向下坠。
“莫问先生……”
莫问不慌不忙,转开光剑开关,趁光剑剑端与崖壁触碰的一点,得以借力,展开腾挪身法,连点连上,最后,整个身子拨高三丈,脚底凌空一抖,爱菱只觉耳畔风声呼呼响起,两人便如腾云驾雾般,轻飘飘的落至马车上,用力之巧,应变之快,令怀里的爱菱看的痴了。
“莫问先生好厉害啊……唉呦!”
发觉了雇用的保镖身手不凡,爱菱发出了衷心的赞叹,没想到对方的回应,却是反手一个爆栗,外加一脚踹下马车。
“好痛喔!莫问先生……”
像是小女孩般地撒娇,爱菱嘟起了嘴,表示不满。
莫问板起脸来,转过头去,刚刚的荒唐暴动倘若再来几次,他可没把握全身而退,像这种女孩,应该让她得点教训。
“莫问先生……啊!”
听见爱菱的惊呼,莫问不回头,来个相应不理。
“莫问先生,那柄光剑可以还我吗?”
爱菱的声音,听来有些心虚。
莫问负手作了个“没收”的手势,事实上,他对这柄光剑,有着许多疑问,正要仔细叁详,自也不能交还爱菱。
“拜托你啦!莫问先生……”
少女的声音转成哀求了。
莫问硬着心肠,作了个“闭嘴”的严厉手势。
察觉了莫问的坚持,爱菱沉默了一会儿,好半晌,才小声的说:“既然这样,那,莫问先生,爱菱要向你说声对不起,另外,有个小秘密要告诉你,你可千万别生气喔!”
莫问仍是板着脸,不肯转过头,但却竖起了耳朵,全神贯注,准备仔细聆听少女的话。
“那个……那个……那个光剑,是我前几天才调整好的,因为时间匆忙,有些细部问题还没解决,依照改装的技术问题看来,它在连续使用超过三分钟后,会发生散热不良的问题,而产生高热,所以……所以……”
似乎对自己的最后判断感到迟疑,爱菱嗫嚅了一会儿,最后实在忍不住,才鼓起勇气,一口气说出:“所以……所以,莫问先生,你的手不觉得烫吗?照我的估计,那支光剑的剑柄,现在应该已经有个两三百度了!”
给这句话惊醒,莫问的眼光移至自己右手,只见那支特制光剑,不知何时起,黝黑的剑柄给烧的通红,而火焚般的剧烈痛楚,沿着神经,猛地袭上脑部。
“哇呜”漆厉的惨叫,在山壁中回响不绝,为今天的荒谬战役,划上句点。
很讽刺的是,这场战役中,唯一的一声惨叫,竟然是由战胜者所发出,失败的一方,非但没有惨叫的机会,甚至连尸体都不剩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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